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輔導:匯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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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兌內容
(一)概念及適用范圍
匯兌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匯兌分為信匯(郵寄)和電匯(電報)兩種。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
(二)辦理匯兌的程序
1.簽發(fā)匯兌憑證。――匯款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在匯入銀行支取現(xiàn)金的,應在信、電匯憑證的“匯款金額”大寫欄,先填寫“現(xiàn)金”字樣,后填寫匯款金額。
2.銀行受理。――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jù),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
3.匯入處理。――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戶的憑據(jù)。
支取現(xiàn)金的,信、電匯憑證上必須有按規(guī)定填明的“現(xiàn)金”字樣才能辦理。未填明“現(xiàn)金”字樣需要支取現(xiàn)金的,由匯入銀行按照國家現(xiàn)金管理規(guī)定審查支付。
(三)匯兌的撤銷和退匯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申請撤銷時,應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證件及原信、電匯回單。
匯入銀行對于向收款人發(fā)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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