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初級會計職稱 > 初級會計職稱備考資料 > 2015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勞動仲裁申請和受理

2015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勞動仲裁申請和受理

更新時間:2014-11-12 09:06:20 來源:|0 瀏覽0收藏0

初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2015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勞動仲裁申請和受理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環(huán)球網(wǎng)校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考生預習知識點,提高備考效果,特整理了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學習愉快

  勞動仲裁申請和受理

  1.申請時效

  (1)時效期間為1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quán)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nèi)提出。

  (3)仲裁時效中斷

  3種情形:

 ?、僖虍斒氯艘环较?qū)Ψ疆斒氯酥鲝垯?quán)利;

 ?、诨蛘呦蛴嘘P部門請求權(quán)利救濟;

  ③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4)仲裁時效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2.仲裁申請

  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寫仲裁申請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3.仲裁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nèi),決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5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勞動仲裁參加人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初級會計職稱資格查詢

初級會計職稱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初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