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勞動仲裁申請和受理
更新時間:2014-11-12 09:06:20
來源:|0
瀏覽
收藏
初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15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勞動仲裁申請和受理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環(huán)球網(wǎng)校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考生預習知識點,提高備考效果,特整理了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學習愉快
勞動仲裁申請和受理
1.申請時效
(1)時效期間為1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quán)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nèi)提出。
(3)仲裁時效中斷
3種情形:
?、僖虍斒氯艘环较?qū)Ψ疆斒氯酥鲝垯?quán)利;
?、诨蛘呦蛴嘘P部門請求權(quán)利救濟;
③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4)仲裁時效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2.仲裁申請
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寫仲裁申請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3.仲裁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nèi),決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新資訊
- 2025年新版初級會計實務教材什么時候出版2024-11-06
- 2025年初級會計職稱預習階段學習計劃速領2024-10-23
- 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備考規(guī)劃來了!干貨建議收藏2024-09-28
- 2025年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重點章節(jié)及分值預測2024-09-26
- 2025年初級會計《初級會計實務》重點章節(jié)及分值預測2024-09-26
- 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大全:長期應付款2024-09-04
- 初級會計實務考試知識點:應付債券2024-09-04
- 初級會計考試會計實務重點:長期借款2024-09-04
- 初級會計實務章節(jié)知識點:應交土地增值稅的賬務處理2024-09-03
- 會計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應交教育費附加的賬務處理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