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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3年下半年自學考試英語專業(yè)(專、本)非筆試考試考生須知

更新時間:2013-09-27 10:20:04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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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須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開考15分鐘后將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次科目考試,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涂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不準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它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草稿紙等。

  5、試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須先舉手,經(jīng)監(jiān)考員同意后輕聲提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6、考生不得將試卷、草稿紙等考場上所發(fā)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7.對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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