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結構工程師考后資格復查
2019廣東結構工程師考后資格復查
2019年廣東結構工程師考務通知暫未公布,但根據(jù)往年來看,2018年廣東結構工程師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復核。為避免錯過考試動態(tài),您可以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
根據(jù)“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2018年一、二級結構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可知:2018年廣東結構工程師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復核。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發(fā)放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號)要求,為便于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報考專業(yè)考試,從2010年起對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發(fā)放成績合格通知單,該通知單作為報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yè)考試復核的必備材料。2010年前廣東省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可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成績單。外省基礎考試合格人員需提供所在省考試成績單。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成績合格通知單),在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wǎng)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成績合格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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