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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2009年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環(huán)球網校綜合消息,2009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8日,江蘇省2009年審計師考試報名將從4月份開始,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市人事局會同審計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省直單位所屬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一、組織分工

  (一)江蘇省全國審計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事廳和省審計廳共同負責??荚嚨木唧w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負責。

  (二)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本地區(qū)考務組織工作。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事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負責。

  二、時間安排與考區(qū)設置

  2009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8日。2009年度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全省各省轄市(宿遷市除外,宿遷市考生在淮安市參加考試)均分別在市區(qū)所在地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tǒng)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

  三、考試科目、題型及作答方式

  (一)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其中,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各科試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忌皣澜麛y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荚囬_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tài)的),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P>

  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

  四、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國審計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報考審計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也可參加報名。

  (三)報考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2009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2009年審計師考試時間:10月18日

  (四)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guī)定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考試年度當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考試報名從4月份開始,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市人事局會同審計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省直單位所屬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者須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在申報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備齊下列材料方可給予辦理報名手續(xù):

  1.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報考高級者還應提供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部分報考中、高級資格者適用)。

  4.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張(分別粘貼在申報表與報名卡的指定位置)。

  六、有關政策規(guī)定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2003〕4號,參見蘇人通〔2004〕94號)的規(guī)定實行。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組織工作按照江蘇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轉發(fā)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f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通〔2002〕152號)有關要求進行。

  (三)考務組織工作按照《關于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通知》(審考辦字〔2000〕26號,參見蘇人通〔2004〕94號)和《江蘇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暫行規(guī)定》(蘇人發(fā)〔2002〕76號)所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七、教材征訂

  (一)審計資格考試初、中、高各級別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為2009年修訂版,共2冊。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對《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進行了修訂,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

  (三)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2005年版),共6冊。

  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根據《2009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對《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進行了修訂,內容除重點內容講解、例題與解題指導、審計案例分析外,還包括2006年、2007年和2008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試卷與參考答案。有關征訂事宜請點擊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

  為減少周轉環(huán)節(jié),教材將從出版發(fā)行部門直接發(fā)送各市,請各市務必將教材接收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絡電話(手機)等信息寫清。個人補訂請與審計署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10―82199785,82199784(傳真),聯系人:趙翔、陳琰,也可登錄http://www.auditexam.cn查詢有關信息。

  八、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41號、蘇財綜〔2002〕34號),初級、中級考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收費60元(每人兩科合計120元),考生報名時由各市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向考生收取。

  (二)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72號、蘇財綜〔2002〕72號),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費為每人每科110元(兩科220元),考生報名時由各市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向考生收取。

  2009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2009年審計師考試時間: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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