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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經濟師中級財稅預習:所得稅制度(24)

更新時間:2010-01-07 11:05:51 來源:|0 瀏覽0收藏0

  六,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

  個人所得稅采取分項扣除、分項定率、分項征收的模式,計算公式為:

  分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各分項應納稅額之和轉自環(huán) 球 網 校edu24ol.com

  (1)工資、薪金所得

  應納稅額=(每月收入額-2000或48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3)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應納稅額=(納稅年度收入總額-必要費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4)勞務報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1-20%)×20%

  每次納稅所得超過20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或:運用加成直接計算,把勞務報酬所得,即“每次收入×(1-20%)”分段:

  勞務報酬所得小于等于20000元,

  應納稅額=勞務報酬納稅所得額×20%

  勞務報酬所得大于20000元小于等于50000元

  應納稅額=20000×20%+【勞務報酬納稅所得額-20000】×30%

  勞務報酬所得大于50000元,

  應納稅額=20000×20%+【50000-20000】×30%+【勞務報酬納稅所得額-50000】×40%

  (5)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800)×20%×(1-3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1-20%)×20%×(1-30%)

  【例題33:06單選】李先生取得稿酬收入l0000元,則該筆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 )。

  A.560元

  B.1120元

  C.1400元

  D.1600元

  答案:B

  解析: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1-20%)×20%×(1-30%)

  =10000×(1-20%)×20%×(1-30%)

  =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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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中級經濟基礎真題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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