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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24日-6月20日

更新時間:2013-05-29 10:39:00 來源:|0 瀏覽0收藏0
摘要 駐馬店2013年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11月2日;全市在2013年5月24日至6月20日組織資格審查、報名工作,過期不再辦理。

  點擊查看:2013年經濟師考前直播公開課免費獲取過關秘籍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進行時

  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駐駐各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試[2013]19號)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為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級別及考區(qū)設置

  2013年11月2日

  09:00―11:30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在省直和各省轄市分設考區(qū)??键c設在省、省轄市政府所在城市。

  二、報名條件

  國家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的條件外,還須具備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中級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的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十五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四年;

  2、大學??飘厴I(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三、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的條件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即每個考生兩個科目必須一次考試全部通過,方可取得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2013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繼續(xù)推廣使用機讀卡報名和數碼照相相結合的辦法錄入考生信息。市直各單位的報考人員,由報考人員填涂《報名信息卡》,主管部門對報考資格初審后按級別、專業(yè)打印填寫《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見附件一),并攜帶考生的《報名信息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考試費用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審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xù)。

  縣、區(qū)各單位的報考人員不填涂《報名信息卡》,實行數碼照相。各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后,逐級匯總,按級別、專業(yè)打印填寫《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由縣(區(qū))職改辦(考試中心)審查合格后按級別、專業(yè)打印填寫《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匯總報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復審后辦理報名手續(xù),復審時須遞交考生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帶圖像的信息采集軟盤。

  中央和省駐駐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責。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號)的規(guī)定,考試收費每人每科40元,每位考生交納數碼照相和信息卡工本費12元(縣區(qū)自留)。

  五、考試工作安排

  全市在2013年5月24日至6月20日組織資格審查、報名工作,過期不再辦理。

  6月25日前各縣將《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訂書單報市人事考試中心,同時交納各項費用。

  市直單位考生數碼照相時間為8月8日至8月9日,各單位務必注意通知到考生(必須帶本人身份證,否則不予受理),到時不再另行通知。8月9日前各縣、區(qū)將帶圖像的信息采集軟盤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10月22日至10月23日各縣、區(qū),各主管單位統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教材及培訓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精神,經濟資格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是經濟考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一定要本著對廣大報考人員負責的態(tài)度,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組織,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進行。為充分體現我國社會經濟發(fā)展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2013年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出版和發(fā)行工作由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負責。2013年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和經濟考試用書內容作了部分修訂,其中《經濟基礎知識(初級)》增配了輔導光盤;輔導用書在原有基礎上新增了4個品種;《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在原有三重防偽措施基礎上,新增了光盤安裝序列碼驗證措施。為確??荚囐|量,請各單位在組織報名的同時做好征訂工作(征訂單見附件二)。

  有關單位面向社會舉辦的各類經濟考前培訓班,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培訓堅持自愿原則。

  七、注意事項

  (一)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一律不準報考。

  (二)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照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地區(qū)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三)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yè)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四)填寫報名信息時,不得寫繁體字和不規(guī)范簡化字,填寫姓名必須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姓名相同。

  (五)各主管單位編排報名序號時不得重號,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的單位代碼和報名序號,以便數碼照相時使用。

  (六)試卷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七)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其它禁帶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八)考生可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查詢考試成績。

  (九)其他考務有關工作,執(zhí)行《考務工作細則》有關規(guī)定。

  各單位對2013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嚴密組織,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員,一經發(fā)現,要記錄在案,將按人社部12號令《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

  附件

  一、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匯總審批表

  二、填涂報名信息卡須知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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