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訓: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新規(guī)有何變化?如何操作?
2021年6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號),明確了進一步簡化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本次新規(guī)定有什么變化吧~
具體規(guī)定
一、 僅首次付匯需備案
境內機構和個人(以下稱備案人)對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僅需在首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
二、特定事項無需備案
1.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
2.財政預算內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付匯業(yè)務。
三、《備案表》獲取和填報更簡便
1.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等在線方式填報;
2.從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官方網站下載并填報;
3.在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并填報。
四、無需審核更快捷
不論采取何種渠道辦理,備案人應完整、如實填寫《備案表》并提交相關資料。主管稅務機關無需當場進行審核,備案人完成備案后,可憑《備案表》編號和驗證碼,按照外匯管理相關規(guī)定,到銀行辦理付匯手續(xù)。
熱點問答
1.如何理解 “首次付匯”含義?
《公告》不改變40號公告規(guī)定的備案金額標準,即未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單筆對外支付無需進行稅務備案?;谕缓贤枰啻螌ν庵Ц兜?,僅需在單筆支付首次超過等值5萬美元時進行稅務備案。
2.“財政預算內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付匯業(yè)務”具體指什么?
“非貿易非經營性付匯業(yè)務”是指《財政部關于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問題的通知》(財預〔2012〕410號)第五條列明的情形,即:駐外機構用匯、出國用匯、留學生用匯、外國專家用匯、國際組織會費用匯、救助與捐贈用匯、對外宣傳用匯、股金與基金用匯、援外用匯、境外朝覲用匯及部門預算中確定的其他用匯項目。
3.在完成稅務備案后,若發(fā)現(xiàn)《備案表》填寫有誤或備案項目發(fā)生變化應如何處理?
在尚未發(fā)生對外支付時,備案人可選擇在辦稅服務廳或電子稅務局修改或作廢《備案表》;如已發(fā)生過對外支付,則不能將《備案表》作廢,僅可對《備案表》進行修改。
4.如何在異地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及付匯業(yè)務?
備案人可隨時登錄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電子稅務局在線辦理備案。備案人填寫《備案表》時,可按需要選擇全國范圍內的付匯銀行。備案人完成備案后,即可憑《備案表》編號和驗證碼,按照外匯管理相關規(guī)定,到銀行辦理付匯業(yè)務。
模塊優(yōu)化
電子稅務局平臺中,根據(jù)新規(guī)要求,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模塊相應優(yōu)化:
1.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的進入路徑
我要辦稅-證明開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NEW)
2.進入后新增提示
3.繼續(xù)填寫相關信息,如合同已采集,選擇“既有合同”,并點擊“選擇合同信息”
4.如該合同已進行過支付備案,則顯示以下界面,無需再次進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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