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提示】2021年浙江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10月30日-31日,報名時間:8月20日-29日,繳費時間:8月20日-2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5日-29日,為避免錯過這些考試時間節(jié)點,考生可以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點擊查看>>2021年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匯總)
關于做好2021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 號)精神,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guī)程》(人考中心函〔2021〕1 號)和《關于做好 2021 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 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xiàn)將此項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10月30日至31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0月30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設工程計價
10月31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4 個專業(yè))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 個專業(yè))
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與“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 和“安裝工程”4 個專業(yè),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考點設在省直和各設區(qū)市(及義烏市)市區(qū),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上顯示的級別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yè)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yè)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 5 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或高等職業(yè)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 6 年。
2、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yè)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 4 年;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 3 造價業(yè)務工作滿 5 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 3 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 1 年。
5、具有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1 年。
(二)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二門基礎科目(報名系統(tǒng)上顯示的級別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已獲得資格證書,報名參加其他專業(yè)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yè))的,只須參加二門專業(yè)科目的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上顯示的級別為“增報專業(yè)”)。
(四)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yè)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yè)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報考條件咨詢電話:0571-88055530、0571-88055503。
三、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參加2個專業(yè)科目考試(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獲得資格證書,參加其他專業(yè)2個專業(yè)科目考試(增報專業(yè))的人員,必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專業(yè)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guī)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外,其他所有相關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對“采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過后合格成績需再進行網上公示。
(四)網上報名時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進行選擇和撤回,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huán)節(jié)(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證書使用等各環(huán)節(jié)),若發(fā)現(xiàn)有不實承諾,將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資格證書(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
(一)報考人員于8月20日至29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系統(tǒng)提示,如實注冊個人信息。
(二)注冊成功后,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首次登錄的需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 “辦事指南”欄目)。
(三)填寫學歷學位信息,供系統(tǒng)在線核驗(一般24小時內核驗完成)。在系統(tǒng)核驗后,填選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專業(yè)工作年限等信息。注:系統(tǒng)核驗無論通過與否均可繼續(xù)報名流程。
(四)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保存”,系統(tǒng)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對于“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系統(tǒng)不提供選擇)。
1.“采用告知承諾制”報名的,需繼續(xù)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根據系統(tǒng)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一般為學歷學位系統(tǒng)核驗未通過和報考免試科目的人員需上傳(如果系統(tǒng)無提示的,此步驟忽略)。
(2)點擊“報考信息確認”。
(3)閱讀系統(tǒng)上的《承諾制告知書》,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4)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即為報名完成。
注:報名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交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名表”可不打印,若有打印僅供留存,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包括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 “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名的,需繼續(xù)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根據系統(tǒng)提示,須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2)點擊“報考信息確認”。
(3)須打印“報名表”。
(4)經系統(tǒng)管理人員查看上傳材料并作出相應設置后(一般 24 小時內),方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即為報名完成。
(5)最后,還須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打印“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注:“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模版,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右上角通過搜索詞條下載打印(考試名稱修改為本項考試)。打印的 “報名表”和“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供考生在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現(xiàn)場考后核查,請妥善保存(需經單位審核蓋章)。
六、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一)對于無法在線核驗的學歷學位、報考免試部分科目的,以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在報考信息確認前,根據系統(tǒng)提示,需上傳相對應的證書證明等材料。
(二)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件或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注冊或核驗的,須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三)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需提交在線核驗,以及上傳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需經系統(tǒng)管理人員進行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xù)完成報名流程,提醒相關人員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四)報名期間,若發(fā)現(xiàn)報考信息有誤,在未交費前,可取消信息“確認”,進行自行修改。在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五)根據人社部辦公廳印發(fā)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人社廳發(fā)〔2021〕18 號)第十四條規(guī)定,“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六)報名人員應認真核對報考信息。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工作年限)、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yè)科目、考區(qū))、異地報考,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未交費或錯交費等,影響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lián)絡、成績和證書使用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七)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應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或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棄考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 0571-88395085。
七、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25 日至 29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fā)現(xiàn)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lián)系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處理。特別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證號不得同時修改,“準考證”不要有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
八、收費依據和標準
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收費標準《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每人每科 70 元,其它 3 個科目為每人每科 60 元。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fā)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guī)定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所用草稿紙統(tǒng)一發(fā)放和回收;其它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使用??忌鷳紩r,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計時器(無聲、無收發(fā)拍攝功能)、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huán)等有收發(fā)、拍攝功能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用規(guī)定的書寫工具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試卷和答題卡如有印刷、裝訂等質量問題應及時舉手報告。否則,若影響考試成績,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guī)的按規(guī)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損壞或錯答位置的試卷和答題卡,不予更換。
為確??荚嚬焦?,將在考后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若查明抄襲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還將按違紀處理。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試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并誠信參考。為保留監(jiān)考信息,考試期間全程監(jiān)控。
十、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fā)
(一)成績公布??荚嚦煽兘泧铱荚囍鞴懿块T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记八性O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直接上網公示10個工作日。
2.對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的報考人員,需進行現(xiàn)場考后核查,核查通過后,再上網公示10個工作日。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行業(yè)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3.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行業(yè)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區(qū))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在未查清事實前,以及考后審核逾期的,先不進行成績數(shù)據和證書相關操作,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
(三)證書制發(fā)。在省人社廳印發(fā)合格人員文件后,先予制作電子成績合格證明。屆時,相關考生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本省內視同資格證書)。在人社部下發(fā)資格證書后,相關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合格證書”欄目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十一、有關要求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行業(yè)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xié)作,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
(一)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采取切實措施,積極協(xié)調教育(學校)、公安(治安、網監(jiān)、交管)、經信(無線電管理)、網信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下大力預防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一經發(fā)現(xiàn),要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荚嚬ぷ鞯墓焦桶踩樌麑嵤?。
(二)省市人事考試機構和行業(yè)主管部門相關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別做好報考技術和報考條件咨詢工作。要及時做好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成績通過的人員,以及有情況反映人員的考后核查工作。對需要現(xiàn)場核查的人員,信息聯(lián)絡要到位,謹防遺漏。要確??己蠛瞬樾畔⒌耐暾图皶r傳送。
(三)屆時,如受疫情影響,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實相應措施,確??荚嚪酪甙踩>唧w實施方法,參見《人事考試考點防疫工作方案》和《人事考試考生防疫須知》(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附件:2021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人事考試院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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