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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勞動合同

更新時間:2020-11-02 13:45:40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86收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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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幫助大家更好的滾動復習2020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環(huán)球網校(環(huán)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編整理“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法律部分勞動合同”,今天咱們繼續(xù)第六部分法律的滾動復習,以下是中級經濟基礎知識點講解及母題練習。

編輯推薦: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匯總

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法律部分46-50

46、勞動合同的訂立

【知識點】

勞動合同的訂立內容如下:

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勞動合同

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勞動合同

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勞動合同

【多選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 )。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累計工作滿十年

B.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

C.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

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D.連續(xù)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且單位對勞動者依法不能享有法定解除權,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E.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答案】BCD

【解析】勞動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均強調“連續(xù)”,A 項錯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應當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E 項錯誤。

47、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知識點】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的方式如下:

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勞動合同

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勞動合同

【提示】勞動合同不得解除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除非勞動者具備過錯性解除的情況,用人單位不得對勞動者采取經濟性裁員和非過錯性解除:

①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②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還規(guī)定,勞動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到期也不得終止,應當延續(xù)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為止。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不存在約定終止,只有法定終止。

法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包括:

①勞動合同期滿;

②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③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④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⑤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單選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是( )。

A.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C.勞動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D.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答案】C

【解析】本題中 A/B/D 選項均屬于過錯性解除的情況。C 選項勞動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對勞動者采取經濟性裁員和非過錯性解除。

48、消費者的權利

【知識點】

消費者的權利內容如下:

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勞動合同

【單選題】

消費者在商場看中一款衣服,營業(yè)人員明知道這件衣服是殘次品,卻未告知消費者,這侵犯了消費者的( )權利。

A.知悉真情

B.維護尊嚴

C.公平交易

D.自主選擇

【答案】A

【解析】知悉真情權是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本題中營業(yè)員隱瞞衣服的真實情況,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悉真情權。

49、經營者的義務

【知識點】

經營者的14項義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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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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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經營者義務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經營者對消費者承擔信息說明義務

B.租賃他人柜臺或者場地的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C.經營者對一切商品都承擔 7 日內無理由退貨義務

D.經營者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承擔質量擔保的義務

E.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發(fā)送商業(yè)性信息

【答案】AB

【解析】(1)C 錯誤,因為: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①消費者定做的;②鮮活易腐的;③在線下載或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④交付的報紙、期刊。(2)D 錯誤,因為若消費者事前已經知道商品存在瑕疵,且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經營者不就該瑕疵承擔質量擔保義務;(3)E 錯誤,因為根據消費者信息保護義務,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fā)送商業(yè)性信息。

50、爭議的解決及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知識點】

一、爭議的解決

消費者與經營者發(fā)生權益爭議的,可以自主選擇通過以下5種途徑來解決:

1.與經營者協(xié)商和解;

2.提請消費者協(xié)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示 1】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

【提示 2】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懲處廣告經營者、發(fā)布者。廣告經營者、發(fā)布者設計、制作、發(fā)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提示 3】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的,該部門自收到投訴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消費者。

【提示 4】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以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xié)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

2.刑事責任

3.民事責任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不僅可獲得補償性的賠付,還可要求增加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2)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多選題】

下列消費協(xié)會中,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可以代表消費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有( )。

A.北京市海淀區(qū)消費者協(xié)會

B.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

C.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

D.吉林省消費者協(xié)會

E.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

【答案】BCD

【解析】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可以代表消費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有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以及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xié)會。南京市不屬于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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