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初級會計職稱 >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 >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第三章第八節(jié)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第三章第八節(jié)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更新時間:2017-05-04 14:37:49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102收藏20

初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摘要】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已經開始備考,新版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考試大綱已發(fā)布,環(huán)球網校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頻道率先對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進行了公布,本文由環(huán)球網校發(fā)布2017年初級會計職
  【摘要】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已經開始備考,新版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考試大綱已發(fā)布,環(huán)球網校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頻道率先對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進行了公布,本文由環(huán)球網校發(fā)布“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第三章第八節(jié)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希望各位考生對2017年教材大綱有更多了解。更多考試相關信息及備考資料,請關注環(huán)球網校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頻道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匯總(第1章-第7章)

  《經濟法基礎》第八節(jié)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考試內容】

  一、銀行匯票

  (一)銀行匯票的適用范圍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fā)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

  (二)銀行匯票的出票

  申請人使用銀行匯票,應向出票銀行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

  出票銀行受理銀行匯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后簽發(fā)銀行匯票,并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給申請人。申請人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付給匯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三)填寫實際結算金額

  收款人受理申請人交付的銀行匯票時,應在出票金額以內,根據實際需要的款項辦理結算,并將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佘金額準確、清晰地填入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

  (四)銀行匯票背書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五)銀行匯票提示付款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聯,銀行不予受理。持票人超過期限向代理付款銀行提示付款不獲付款的,須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持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六)銀行匯票退款和喪失

  申請人因銀行匯票超過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同時提交到出票銀行。

  銀行匯票喪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二、商業(yè)匯票

  (一)商業(yè)匯票的種類和適用范圍商業(yè)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商業(yè)匯票按照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yè)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必須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商業(yè)匯票。

  (二)商業(yè)匯票的出票

  商業(yè)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并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是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并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三)商業(yè)匯票的承兌

  商業(yè)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付款人拒絕承兌的,必須出具拒絕承兌的證明。

  (四)商業(yè)匯票的付款

  商業(yè)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依照規(guī)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須在當日足額付款。

  (五)商業(yè)匯票的貼現、轉貼現、再貼現貼現是指票據持票人在票據未到期前為獲得現金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而發(fā)生的票據

  轉讓行為。轉貼現是指持有票據的金融機構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將約定金額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再貼現是指持有票據的金融機構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中國人民銀行,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將約定金額支付給持票行的票據行為。

  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計算。
 環(huán)球網校小編推薦: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發(fā)布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新舊教材變化對比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頻道或登陸初級會計職稱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為了考生學習,以上文章為考生提供“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第三章第八節(jié)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希望考生積極備戰(zhàn),爭取順利通過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

  三、銀行本票

  (一)本票的適用范圍

  本票是指出票人簽發(fā)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我國,本票僅限于銀行本票,即銀行出票、銀行付款。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qū)域需要支付的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

  (二)銀行本票的出票

  申請人使用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出票銀行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收妥款項,簽發(fā)銀行本票。申請人應將銀行本票交付給本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三)銀行本票的付款

  銀行本票見票即付。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四)銀行本票的退款和喪失

  申請人因銀行本票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銀行。出票銀行對于在本行開立存款賬戶的申請人,只能將款項轉入原申請人賬戶;對于現金銀行本票和未在本行開立存款賬戶的申請人,才能退付現金。

  銀行本票喪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四、支票

  (一)支票的種類和適用范圍

  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yè)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種。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qū)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全國支票影像系統(tǒng)支持全國使用。

  (二)支票的出票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和領用支票,應當有可靠的資信。簽發(fā)支票必須記載相關事項。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fā)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

  出票人簽發(fā)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為空頭支票。禁止簽發(fā)空頭支票。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簽發(fā)與其預留本名的簽名式樣或者印鑒不符的支票。

  (三)支票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出票人必須按照簽發(fā)的支票金額承擔保證向該持票人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當在見票當日足額付款。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額的,對出票人不再承擔受委托付款的責任,對持票人不再承擔付款的責任。但付款人以惡意或者有重大過失付款的除外。

  五、票據的防偽

  票據防偽措施主要體現在紙張、油墨和印刷三個方面。一看二摸三鑒別,識別票據真?zhèn)巍?br />  環(huán)球網校小編推薦: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發(fā)布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新舊教材變化對比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頻道或登陸初級會計職稱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為了考生學習,以上文章為考生提供“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第三章第八節(jié)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希望考生積極備戰(zhàn),爭取順利通過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

分享到: 編輯:趙靜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初級會計職稱資格查詢

初級會計職稱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初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初級會計職稱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