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泰安市市級機關遴選公務員41人公告
2021年泰安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現(xiàn)將2021年泰安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分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我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我市縣(市、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泰安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泰山風景名勝區(qū)、泰安市徂徠山汶河風景名勝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中央機關、省直機關、市直機關設在我市所屬縣(市、區(qū))及以下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中符合上述范圍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一般應當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市級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經歷。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市級以上機關(含市級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的職位外,報考其他職位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鄉(xiāng)鎮(zhèn)機關新錄用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最低年限為5年;通過定向招錄等方式,與招錄機關約定服務年限的,應當嚴格履行約定)。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1月30日,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所在部門(單位)。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部門的公開遴選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1年泰安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職位表》可通過“燈塔—泰山先鋒”網絡平臺(http://www.dtts.gov.cn)“遴選公務員”專欄查詢。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遴選機關聯(lián)系。
(二)報名
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未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縣級組織部門審核同意的,不得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6:00。報名步驟如下:
1.報名人員進入“燈塔—泰山先鋒”網絡平臺(http://www.dtts.gov.cn)“遴選公務員”專欄的“考生報名平臺”,登錄2021年泰安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系統(tǒng)(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進行注冊后,上傳個人電子照片。電子照片應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并且與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的照片為同一底版。
2.報名人員閱讀報名須知和《2021年泰安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報考誠信承諾書》(以下簡稱《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填報職位,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人員限報1個遴選職位。選調生職位僅限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報考。符合其他遴選職位報名資格條件的選調生,也可報考其他職位。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3.報名信息確認后,報名人員須下載打印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2021年泰安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所在機關(單位)黨委(黨組)、縣市區(qū)(功能區(qū))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推薦審核單位要切實履行推薦把關責任,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同意報名。
4.報名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制作成清晰的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上傳成功后,進入報名資格待審核狀態(tài)。未在報名時間內上傳《報名推薦表》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名人員在資格審查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修改后,需重新進行報名信息確認、下載打印《報名推薦表》、審核蓋章,并再次上傳。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各遴選機關對報名人員的填報信息和《報名推薦表》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人員可于2021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6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人員未于2021年11月15日16:00前上傳《報名推薦表》的,各部門將不予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遴選要求的職位;資格審查結果為“退回補充資料”的報名人員,應根據報考部門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并重新選擇原職位報名;一經遴選機關審查通過,報考人員不能更改報考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遴選機關均可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出現(xiàn)因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等情形的,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四)網上交費
報名人員應交納筆試考務費40元。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須于2021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7日16: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交費。逾期未完成網上交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通過資格審查并網上交費的報考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的比例達一般不低于5:1。對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遴選職位,原則上按比例核減計劃或取消職位。對資格條件或要求特殊的職位,經遴選機關研究并報市委組織部同意,也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被取消遴選職位的報名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不再改報職位的,人事考試機構辦理筆試考務費退費手續(xù)。
(五)打印準考證和《誠信承諾書》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名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和《誠信承諾書》,打印時間為:2021年12月1日9:00至12月4日9:30。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測試政治素質、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100分。
2.時間。筆試時間為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嚴格履行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加強自身健康管理,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通信大數據卡綠卡、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考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材料參加考試,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考生須知。
3.成績查詢。筆試閱卷完成后,由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忌捎?span style="color:#ff0000;">2021年12月中旬登錄“燈塔—泰山先鋒”網絡平臺(http://www.dtts.gov.cn)“遴選公務員”專欄,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公告。報考人員可登錄“燈塔—泰山先鋒”網絡平臺(http://www.dtts.gov.cn)“遴選公務員”專欄,查看面試公告和面試人選名單。
面試人選在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遴選職位計劃,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與職位計劃的比例一般為3:1。筆試人員均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職位,取消遴選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機關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原件、《誠信承諾書》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組織。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素質和能力,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籌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
五、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遴選職位計劃和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為考察對象的面試人員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開遴選形成競爭的職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面試最低成績。
考察工作由遴選機關負責,實行差額考察,原則上按照比遴選職位計劃多1人的人數確定考察對象人選(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除外)。遴選機關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級機關。考察組嚴格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guī)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據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考生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有關情況通報報考人員所在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并將有關材料存入個人干部人事檔案。
考察工作結束后,各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任職人員,不唯分取人。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組織開展體檢工作。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由遴選機關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從同職位考察對象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擬任職人員在“燈塔—泰山先鋒”網絡平臺(http://www.dtts.gov.cn)“遴選公務員”專欄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對存在不宜任用情形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遴選機關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為3個月。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各遴選機關對擬任職人員進行考核。適合崗位要求的,參考其原任職務職級,辦理調動、任職手續(xù);不適合崗位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
根據我省有關規(guī)定,廣大考生須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凡違反我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在遴選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報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見《職位表》公布的電話。
公開遴選監(jiān)督電話:0538-6999915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1-66680723
附件:《2021泰安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
中共泰安市委組織部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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