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常州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和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公告
2023年常州組工網(wǎng)發(fā)布了《常州市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公告》,從公告中可知,入圍體能測評的考生,請于2023年2月6日上午10:00起登錄常州人事考試網(wǎng)(czks.czrsj.cn)打印體能測評通知書。溫馨提示:為及時獲取各2023年地方公務員體測時間等相關信息,推薦各位考生使用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
原公告內(nèi)容如下:
常州市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公告
現(xiàn)將常州市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參加對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確定各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其中,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依據(jù)規(guī)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5∶1的比例(公安特殊專技職位為7∶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含同分并列者),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shù)調(diào)整為不超過2次。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與面試缺額人數(shù)2∶1的比例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評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公安特殊專技職位為5∶1)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選(含同分并列者),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
經(jīng)復審,凡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報考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普通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體能測評
(一)時間地點
2月14日(星期二):
報考駐常省監(jiān)獄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
2月15日(星期三):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報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
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請于當天中午11:30前到常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常州市鐘樓區(qū)殷村大道,市內(nèi)公交車330路交通技師學院西門站下)報到。
(二)其他要求
入圍體能測評的考生,請于2023年2月6日上午10:00起登錄常州人事考試網(wǎng)(czks.czrsj.cn)打印體能測評通知書。體能測評有關具體注意事項詳見通知書。
未按時間、未按通知書要求參加體能測評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
(一)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
1.時間地點:
2月14日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于2月15日上午9:00在常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參加資格復審;
2月15日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于2月16日上午9:00在常州市人力資源市場(常州市新北區(qū)珠江中路科技園5號)參加資格復審。
2.材料要求:資格復審材料要求與本公告第三部分第(三)點一致,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二)報考普通職位的考生:
1.復審時間:
2月16日至2月17日(周四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2.復審地點:
常州市人力資源市場(常州市新北區(qū)珠江中路科技園5號)。
(三)復審提交材料:
考生應本人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由受委托人攜帶考生本人手寫的書面委托材料、考生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資格復審相關材料到場,代為參加資格復審(委托書格式為:“姓名<身份證號碼>委托姓名<身份證號碼>參加常州市2023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
1.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等,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應提供《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本人留存聯(lián));委培、定向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江蘇省外生源的師范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家庭戶首頁和本人信息內(nèi)頁,或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書面證明)、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前提供;考生現(xiàn)已辭職或離職的,還需提供辭職證明、離職證明或解聘合同;其他人員還需提供縣(市、區(qū))級以上政府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3.報考定向招錄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職位(職位代碼60-69)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y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2022年11月14日報名截止后新就業(yè)的,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和已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
②經(jīng)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nèi)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xiāng)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需提供國家或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內(nèi)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③2021年9月1日至本人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在此期限內(nèi)的學歷認證材料。
④從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并于當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本人報名前從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的軍人,需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wǎng)學歷查詢證明、退役證、縣(市、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⑤上述4類考生和報考此類定向招錄職位的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考生,其中除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考生外,均須提供江蘇省生源(本人高考地或高考戶籍所在地)證明材料。
4.按政策性安置、調(diào)配等條件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有關證明:夫妻分居兩地者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的常州市所轄縣級市或市區(qū)(含各區(qū))的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者須提供父母的常州市所轄縣級市或市區(qū)(含各區(qū))的戶籍證明以及身邊無子女的證明(如:獨生子女證、社區(qū)(街道)開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證明等);符合隨軍條件的我市駐軍軍人配偶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的軍官證和隨軍批件。
5.取得國(境)外學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6.取得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證書專業(yè)(須普通高等學歷)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wǎng)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如: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認證網(wǎng)站上獲取的核驗證明、畢業(yè)學校出具的蓋有教務部門印章的課程設置證明和成績單等)。
7.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應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以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還要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8.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報考其他職位的,還須提供國家(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或者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以原大學村官身份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或以原大學生村官身份報考其他職位的,須提供組織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該證明須由原大學生村官任職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
以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須提供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且為江蘇省戶籍或生源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的相關證明(如學信網(wǎng)學歷查詢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退役證、縣(市、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9.報考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職位代碼98)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任職文件、所在縣(市、區(qū))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工作滿5年、任職2年以上的相關證明,以及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報考的證明。
10.報考定向招錄殘疾人職位(職位代碼80-81)的考生,還需提供常州市戶籍材料或常州市生源證明材料,以及符合職位要求殘疾類別、等級的由殘聯(lián)核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11.職位要求取得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的,需提供證書原件。參加2022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的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書面承諾通過A類合格分數(shù)線的主觀題考試,辦理錄用手續(xù)時,須提供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
12.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專業(yè)技術職稱,從業(yè)資格等)須出具相關資格證書。
考生應攜帶有效身份證,并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報考資格與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如戶籍證明、結婚證、隨軍批件、考試證書、資格證書、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等),均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時間要求,否則視為不符合資格條件。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確認符合2023年度省、市考錄公告、指南等考錄政策文件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誠信做好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各項準備;應在指定時間內(nèi)至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wǎng)上報名時所填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信息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
(三)如遇不可控因素,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錄機關將對相關工作的時間、地點、方式作出調(diào)整,請考生理解、支持與配合。
(四)請考生密切關注常州組工網(wǎng)(zg.changzhou.gov.cn)、常州人事考試網(wǎng)(czks.czrsj.cn)發(fā)布的信息,務必保持報名電話的通訊暢通,及時接收掌握招錄機關發(fā)送的有關信息和通知,并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回復招錄機關。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招錄機關無法及時取得聯(lián)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如有疑問,請向招錄單位咨詢,還可撥打政策咨詢電話:0519-85680638。
常州市公務員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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