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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0-06-21 13:18:03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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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人事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3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16日上午9:00 - 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 - 16: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7日上午9:00 - 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 - 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學科,下同)中專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學位,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根據(jù)《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中國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中國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精神,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居民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學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之和,其截止時間為2010年年底。

  三、考場設置

  本次考試在省直考區(qū)(沈陽)和各市(遼陽市、鐵嶺市除外)考區(qū)均設考場。報名時選擇省直考區(qū)、遼陽考區(qū)、鐵嶺考區(qū)的報考人員,由省人事考試局在省直考區(qū)(沈陽)組織考試;報名時選擇其他各市考區(qū)的報考人員,由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在當?shù)亟M織考試。

  四、報名時間、辦法

  參加我省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須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0年6月21日—7月20日,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辦法

  1、個人信息填報及照片上傳

  (1)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快捷按鈕進入報名系統(tǒng)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按規(guī)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個人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為單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證件照,照片存儲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與報名系統(tǒng)上提供的照片樣例大小相近)。

  (2)上傳的照片將在發(fā)放“成績通知書”時作參照,報考人員須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正確選擇考區(qū)。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應選擇省直考區(qū),其他報考人員均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市為報考考區(qū)。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各市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所在市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

  (2)報考人員在填報個人信息及上傳照片后,應及時下載打印帶有本人照片的《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持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材料,到相應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21日。

  (3)參加過2009年度考試的考生參加2010年度考試,不再進行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報考人員應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填寫本人檔案號進入報名系統(tǒng),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照片通過審核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

  3、照片審核

  (1)通過填寫檔案號報名的考生上傳的照片,由所在考區(qū)人事考試部門在下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重新上傳照片。

  (2)其他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在報名確認時進行審核。

  4、現(xiàn)場報名確認

  (1)報考人員應在資格審查合格后,持報名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進行報名確認。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辦理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2)各考區(qū)人事考試部門在進行報名確認時,應對報名表中的照片進行審核,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重新上傳照片。

  5、網上繳費

  (1)報考人員須通過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繳納考試費用。網上支付銀行為中國工商銀行或建設銀行。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guī)定步驟操作進行繳費,網上繳費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23日。

  (2)報考人員在網上繳費后,須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本人的交費狀態(tài)是否為“已交費”,如果顯示其它狀態(tài),請及時與省人事考試局聯(lián)系。

  (3)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6、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9月28-10月13日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報名咨詢

  報考人員可向當?shù)乜紖^(qū)人事考試部門咨詢報名有關事宜。各考區(qū)人事考試部門的具體辦公地址及考務咨詢電話見附件1。

  五、收費

  (一)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遼價函[2010]29號文件規(guī)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的考務費為60元/科,報名費每人10元。

  (二)需要收據(jù)報銷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于考試當天在考試現(xiàn)場領取,或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到所報考考區(qū)的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三)省人事考試局將在考試報名結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撥付相應的考試費用。

  六、答題要求

  (一)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收回。

  (二)《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三)《房地產估價師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七、成績管理

  (一)2011年2月以后,在收到上級有關部門下發(fā)的合格標準文件后,《遼寧人事考試網》將發(fā)布查詢考試成績的時間和辦法,請考生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成績查詢通知。

  (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的條件是: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八、信息管理

  (一)考試信息統(tǒng)一使用國家人事考試中心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PTMIS)》進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0年8月10日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區(qū)的報名數(shù)據(j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考場編排。

  (三)各市務必于2010年8月18日前將考場數(shù)據(jù)利用VPN加密通道上報省人事考試局。上報的考場數(shù)據(jù)中應包含考點名稱、地址、咨詢電話,其內容與考點確定單(用于考場信息發(fā)布,見附件2)一致。

  九、試卷預訂及取送

  (一)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務必于8月18日前完成試卷預訂,將試卷預訂單(見附件3)和考點確定單填寫蓋章,并將傳真件及原件上報省人事考試局考務部,傳真電話:024-23447331。上報的考點確定單和試卷預訂單須為打印件。

  各市請務必嚴格按試卷預訂單的格式填報數(shù)字,不要隨意改動或自行設計試卷預訂單格式,以免發(fā)生錯誤??键c確定單中考點的各項信息須與考場數(shù)據(jù)中的考點信息一致。

  (二)各市應于10月15日派專人(2人以上)、專車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試卷,10月19日前派專人(2人以上)、專車將試卷、答題卡送回。

  十、考試大綱、教材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十一、其他

  我省2010年房地產估計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考務部負責。

  項目負責人電話:024-23447329

  考務咨詢電話: 024-23447330

  考試成績查詢咨詢電話:024-23447310,23447313

  證書領取咨詢電話:024-23447335

  附件:1、全省人事考試部門辦公地址和考務咨詢電話

  2、遼寧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點確定單

  3、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試卷預訂單

附件全省人事考試部門辦公地址和考務咨詢電話

更多信息請訪問:房地產估價師頻道   房地產估價師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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