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考簡章
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考簡章$lesson$
友情提醒: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已確認報名費網上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3月2日至12日
2、網上照片審核時間:照片提交1個工作日后由各報名點負責網絡審核,老考生(指曾報考且報考級別和專業(yè)不變的考生,下同)免審。
3、全省(除廈門外)現場資格審核時間:3月14日至15日(老考生免審)
各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由各地負責。廈門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詳見廈門人事考試測評中心網站www.xmks.gov.cn 。
4、網上繳費時間:3月2日至25日
5、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6月1日起(考前15天)
6、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6月16日(星期六)
下午2:00-4: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6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2:00- 4: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下午2:00- 4: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7、成績公布時間:8月下旬,考生可通過信息臺9616893741按1號鍵查詢或省人事考試中心網址(WWW.FJPTA.COM )下載成績單。
8、領取證書時間:省直考區(qū)從9月下旬起(具體以網上領證通知為準),每周星期一、三上午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各設區(qū)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咨詢。
二、各設區(qū)市考試中心地點
地區(qū) |
單位名稱 |
報名地址 |
聯(lián)系電話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 |
福州市東大路36號
(人才大廈13樓) |
0591-87670230報名
0591-87500937政策
0591-87615506繳費 |
廈門 |
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 |
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C座3樓
(人才大院內西側) |
0592-5156229 |
泉州 |
泉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泉州市豐澤區(qū)田安北路(人才大廈三樓306號) |
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漳州市勝利路118號(市政府大院內) |
0596-2056786 報名
0596-2024742 政策 |
莆田 |
莆田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
莆田市市政府
1號樓158室 |
0594-2392266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
三明市物資大廈六樓 |
0598-8252736 |
南平 |
南平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
南平市八一路338號匯豐大廈南樓四層 |
0599-8830672報名
0599-8866569政策 |
龍巖 |
龍巖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
龍巖市行政辦公中心主樓西側8層838室(龍巖大道1號)
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1層人事局窗口(龍巖大道1號)(資格審核) |
0597-3293338 報名
0597-2529121政策及審核 |
寧德 |
寧德市人事考試中心 |
寧德市東僑國泰大廈B棟2層 |
0593-2077115 |
三、資格審核要求
1、老考生無需上傳照片,無需進行照片審核和現場資格審核。原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有變更者,須于規(guī)定的審核時間持有效證件及復印件連同個人申請一并到所屬報名點進行審核修改。
2、首次報考人員,請于網上報名后,須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并在《資格考試報名表》右上方粘貼與本人上傳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統(tǒng)一于規(guī)定審核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1)單位介紹信或直接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蓋章(以上均須注明從事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作年限)。
(2)身份證和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免試條件的還須提供有關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yè)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從事環(huán)境影響工作年限證明、本人身份證明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張。中國臺灣居民還應提交《中國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網上報名、繳費辦法和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均須首先登錄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網址:WWW.FJPTA.COM )進行網上報名,首次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照片一個工作日,并通過照片審核后,打印報名表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各報名點通過現場資格審核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于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錄福建省人事考試網(網址:WWW.FJPTA.COM)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操作如下:
網上報名流程圖
(二)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收費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請于規(guī)定繳費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
1、今年開始增加多渠道網上繳費方式,只需要擁有一張具備“網上銀行”功能的銀行卡,或者銀行卡本身不具備“網上銀行”支付功能,但只要開通“網上銀行”功能(注:工商銀行的卡,在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同時,還要開通“電子商務”功能),都可以進行網上繳費。
2、 如您不方便辦理銀行卡的“網上銀行”功能,也可以選擇全國通用的神州行充值卡操作繳費。您需要到移動營業(yè)廳購買到全國通用的神州行充值卡(規(guī)格:序列號為17位,卡密為18位),神州行充值卡無需開通,可直接刮開充值卡的密碼,輸入充值卡序列號和卡密進行支付。神州行充值卡使用注意事項詳見《考生繳費服務指南》。
3、繳費步驟
(1)報名繳費詳見《考生繳費服務指南》。為了方便您的使用,請首先仔細閱讀易寶支付平臺為您精心編制的“繳費必讀指南”,并按照指南描述進行操作。
(2)如遇繳費問題請撥易寶支付24小時客服熱線400-0110530或登陸易寶支付在線客服http://www.yeepay.com/html/x/index.html。
(3)登陸網上報名系統(tǒng),點擊頁面左側網上繳費菜單,進行網上繳費。
4、報名費財政、物委核定的標準收費?!渡鐣ぷ鲗崉?中級)》按120元標準收取,其余每科按75元標準收取。
5、繳費查詢。報考人員繳費結束前,可通過查詢修改中的“詳細信息”查看本人繳費情況。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已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為報名成功!
6、領取發(fā)票。報考人員于考前15天憑個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介紹信)和準考證(報名序號)到所屬報名點領取網上繳費發(fā)票。
7、不能打印報名表或準考證,請查詢首頁的網上報名疑難問題解答。
五、考試級別和科目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2、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3科,考生可在連續(xù)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六、考試地點
我省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將視報名情況確定考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七、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憲法、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根據《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評價暫行規(guī)定》(國人部發(fā)[2006]71號)和《關于再向中國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54號),符合報考條件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居民可按規(guī)定報名參加考試。
八、考生須知
1、應認真閱讀準考證背面的“考場規(guī)則”,并按有關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試科目除《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外,其余均為客觀題,全部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渡鐣ぷ鲗崉?中級)》科目為主觀題,考生務必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此科目實行計算機網絡方式閱卷,請注意以下事項: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3、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不能攜帶計算器。《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配發(fā)草稿紙,考后收回,其余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九、考試用書和考前培訓
為了便于考生學習,民政部組織老師重新修訂了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部分科目考試大綱和全部考試指導教材,由中國社會出版社印制發(fā)行?!渡鐣ぷ鞣ㄒ?guī)與政策》科目考試大綱已進行修訂,2012年該科目考試命題以新修訂大綱為依據,請注意大綱的最新變化和最新要求。2012年《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五個科目的考試指導教材均已進行修訂。
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導教材由省民政廳社會工作者管理辦公室負責發(fā)行 聯(lián)系電話:0591―2667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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