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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經濟師考試《中級財稅》考點國債的發(fā)行方式

更新時間:2016-08-05 14:08:42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100收藏20
摘要   【摘要】2016年經濟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環(huán)球網校為方便考生備考特整理了考試相關備考資料供大家參考,以下是網校分享的2016年經濟師考試《中級財稅》考點國債的發(fā)行方式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更多資料敬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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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債的發(fā)行方式(掌握)

  (一)公募法(公募拍賣法或公募投標法)

  即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的方式發(fā)行國債。其特點主要有:(1)發(fā)行條件通過招標決定;(2)拍賣過程由財政部門或中央銀行負責組織;(3)主要適用于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的發(fā)行。

  具體的拍賣方法有:

  1.價格拍賣——認購者對價格進行投標。

  2.收益拍賣——認購者對利息率(投資收益率)進行投標。

  3.競爭性出價——財政部門事先公布債券發(fā)行量,認購者據此自報愿接受的利率和價格。

  4.非競爭性出價——對一般小額認購者或不懂此項業(yè)務的認購者,可只報擬購債券數量。

  (二)承受法

  由金融機構承購全部公債,然后轉向社會銷售,未能售出的差額由金融機構自身承擔。

  (三)出賣法

  即政府委托推銷機構利用金融市場直接售出國債。

  (四)支付發(fā)行法

  政府對應支付現金的支出改為債券代付。一般在兩種情況下使用:(1)國家暫時無力籌集大宗現金:(2)受款者無法拒絕非現金。

  (五)強制攤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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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多選題】國債的發(fā)行方式主要有( )

  A.贈送法  B.公募法  C.承受法  D.支付發(fā)行法E.出賣法

  [答案]BCDE

  【例2·多選題】發(fā)行國債采用公募拍賣法,拍賣的方法有( )

  A.價格拍賣   B.收益拍賣  C.競爭性出價

  D.非競爭性出價 E.期限拍賣

  [答案]ABCD

  【例3·單選題】(2008年)政府對應支付現金的支出改為債券代付,這種發(fā)行國債的方法是( )。

  A.強制攤派法  B.支付發(fā)行法  C.承受法  D.出賣法

  [答案]B

  【例4·單選題】國家將發(fā)行的國債統(tǒng)一售與銀行,再由銀行自行發(fā)售的方法稱為( )。

  A.公募法  B.承受法  C.支付發(fā)行法  D.出賣法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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