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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級經濟基礎考點預習:第一審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

更新時間:2017-07-17 13:30:44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109收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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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點三】第一審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

  建議關注起訴、受理、簡易程序。

  (一)起訴

  1.起訴的概念

  起訴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fā)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通過審判予以司法保護的行為。

  2.起訴必須符合的條件

  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谟忻鞔_的被告。

 ?、塾芯唧w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軐儆谌嗣穹ㄔ菏芾砻袷略V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在訴訟時效內進行

  3.公益訴訟

  《民事訴訟法》對公益訴訟的主體作了特別規(guī)定。該法第55條規(guī)定:對于污染環(huán)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guī)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登記

  人民法院對依法應當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自訴不予登記立案:

  (1)違法起訴或者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

  (2)涉及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危害國家安全的;

  (4)破壞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的;

  (6)所訴事項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三)受理

  1.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后,經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上訴。

  2.人民法院立案后,發(fā)現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不服的,可上訴。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4.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四)審理前的準備

  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接受原告起訴并決定立案受理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由承辦案件的審判員依法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

  1.法院應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收到后15日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3日內告知當事人。開庭日期確定后,應當在開庭3日前將傳票送達當事人,將開庭通知書送達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對于公開審理的案件,還應在開庭前3日發(fā)布公告。

  3.人民法院對于受理的案件,可區(qū)分處理:

 ?、佼斒氯藳]有爭議,符合督促程序條件的,可轉入督促程序;

 ?、陂_庭前可以調解的,采取調解方式及時解決糾紛;

 ?、鄹鶕讣闆r,確定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苄枰_庭審理的,通過要求當事人交換證據等方式明確爭議焦點。

  (五)開庭審理

  1.包括以下6個階段:宣布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辯論后的調解、合議庭評議和判決。

  2.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缺席判決。

  3.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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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簡易程序

  1.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審理簡單民事案件和簡單經濟糾紛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2.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收到起訴狀經審查立案后,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糾紛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

  3.在簡易程序中可以口頭起訴、口頭答辯。

  4.原被告雙方同時到庭的,可以當即進行審理,當即調解。

  5.可以用簡便方式隨時傳喚當事人、證人、送達訴訟文書、審理案件,但應當保障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權利。

  6.簡易程序中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不需實行合議制,但要有書記員作記錄。

  7.在開庭通知、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上不受普通程序有關規(guī)定的限制。

  8.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9.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30%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例題·單選題】(2013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下列法院中,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簡單民事案件的是( )。
  A.中級人民法院
  B.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C.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簡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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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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