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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咨詢工程師《分析與評價》考點:信用保證措施

更新時間:2014-03-11 13:35:5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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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咨詢工程師《分析與評價》考點:信用保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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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保證措施

  對于債權人來說,項目資信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來自項目及借款人本身的信用,項目未來的現(xiàn)金流和借款人公司的資信;另一方面可以來自于借款人以外的直接或間接擔保。

  一、信用保證的作用

  1、控制債務人必須履行償債責任

  2、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償債責任時,采取行動依法得到補償

  3、取得第二還款來源。

  二、可能采取的融資信用保證方式

  財產(chǎn)抵押

  動產(chǎn)或權益質押

  政府保證

  投資方(股東)擔保

  第三方保證

  股東承諾

  借款人承諾

  帳戶監(jiān)管

  施工方保證

  生產(chǎn)經(jīng)營相關方面的協(xié)議

  保險。

  1、第三方保證:由借款人與貸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以其信用對借款人的還款提供保證,稱為第三方保證。

  (1)第三方保證方式兩種: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

  (2)可能提供第三方保證的擔保人有:項目的發(fā)起人、股東、與項目實施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商業(yè)性的擔保人

  商業(yè)性的擔保人主要有:專業(yè)的擔保公司、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險公司

  (3)不能成為擔保人的是:

  1)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有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內擔保)

  2)國家機關(但經(jīng)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jīng)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

  2、財產(chǎn)抵押和質押:一種以財產(chǎn)權對債務償還提供保證的擔保。

  (1)抵押: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有些項目的在建工程可以抵押。

  需要登記的抵押物:土地使用權、房地產(chǎn)或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廠房、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企業(yè)設備和其他動產(chǎn)。

  (2)質押:移交債權人占有的方式,分動產(chǎn)質押和權力質押。

  可以質押的權力有: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chǎn)權。

  注意:有些項目的在建工程也可以抵押;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抵押物或質物的價值。抵押率是指抵押貸款本金與抵押物價值之間的比值。

  抵押率=抵押貸款本金 ÷抵押物價值

  3、帳戶質押與帳戶監(jiān)控:我國尚無帳戶質押的規(guī)定,可采取帳戶監(jiān)管措施,但大型項目的國際融資中賬戶質押經(jīng)常被使用。

  銀行要求的帳戶監(jiān)管

  (1)借款人收入帳戶由貸款銀行托管或監(jiān)管;

  (2)建立償債資金專用帳戶;

  (3)借款人如還款違約,銀行有權從借款人帳戶扣收到期及逾期的貸款本息。

  注意:帳戶監(jiān)管不能對抗第三方,收費權的質押通常伴有帳戶監(jiān)管

  4、借款人承諾:是一種較弱的間接保證。

  (1)在貸款償清之前借款人保持一定的財務指標限制(如:資產(chǎn)負債率、最高借款比率、最低所有者權益等);

  (2)財產(chǎn)不對任何其他人抵押;

  (3)保持某些約定的基本財產(chǎn),不出售、轉讓。

  注意:借款人承諾一般在貸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違背承諾的,債權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5、控股股東承諾:在貸款清償之前保持對借款人的控制權,保持借款人的最低所有者權益額;保持對借款人提供一定額度的股東借款,并且銀行貸款優(yōu)先于股東借款受償。

  控股股東承諾一般以附加貸款合同的形式來約定,如果控股股東違約,債權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6、安慰函及支持函:安慰函或支持函一般由借款人的控股母公司向貸款銀行出具。安慰函或支持函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對貸款合同的一種間接保證。出具者以其社會資信取得銀行的信任。

  7、政府支持函:政府機關可以對一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出具安慰函或支持函。當政府機關承諾安排財政資金或其它資金支持貸款償還時,政府的資金是項目的還款來源之一。

  8、項目合同保證:項目的參與方合同對項目的債務提供了間接的保證。這類合同主要有:

  (1)項目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建設風險轉移至承包公司;

  (2)項目產(chǎn)品的長期銷售和服務合同――鎖定項目產(chǎn)品的市場風險;

  (3)項目主要原材料的長期供給合同――將原材料采購數(shù)量及價格風險轉移給供給公司;

  (4)項目經(jīng)營管理合同――特殊行業(yè)的投資或經(jīng)營管理有時會委托專業(yè)公司來承擔,專業(yè)公司的專業(yè)技能可以保證項目的成功,間接降低項目的投資風險;

  (5)項目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合同――轉讓技術風險給提供技術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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