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陜西省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打印準考證時間:9月18日-9月21日
近日,陜西省人民政府發(fā)布了《陜西省2024年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從中可知,2024年陜西省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打印準考證時間為9月18日-9月21日,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溫馨提示:為及時獲取2024年地方公務員準考證打印時間等相關信息,建議各位考生使用頁面上方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
陜西省人民政府發(fā)布的關于上述公告原文如下: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省級機關2024年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公務員
1.報名范圍
(1)全省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全省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省垂直管理系統(tǒng)、中央機關駐陜直屬系統(tǒng)的公務員符合上述范圍和有關規(guī)定的也可報名。
2.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推薦后報名,并滿足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外,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任職2年以上;
(5)公務員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報考者須現(xiàn)任與職位要求范圍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不得參加公開遴選的情形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公務員
1.報名范圍
省內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且在編在崗的人員。中央駐陜單位中符合上述范圍和有關規(guī)定的人員也可報名。
2.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按照管理權限,經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報名。報考者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現(xiàn)擔任與選調職位相當層次的職務;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應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不得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在任用(聘用)試用期內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項
報考者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年齡計算、工作經歷時長的計算,現(xiàn)任職務職級等,以及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資質資格證書、政治面貌等時間截至報名當月。公開遴選報名條件中的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時間以公務員正式任職時間(含試用期)計算,在本級機關借調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內,到其他層級機關借調工作也不能計算在內,公務員到村(社區(qū))任職(掛職)經歷按其所在機關的工作經歷計算,在同一層級不同機關的工作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2.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報考者取得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之后,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單位、村(社區(qū))、自謀職業(yè)或個體經營、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的工作經歷;在部隊服役經歷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鲿r間可累計計算,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界定,到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一般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一般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3.報考者應使用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報名。報考者用于報名的學位,應當是報名所用學歷相對應的學位。
4.職位專業(yè)名稱和類別劃分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專業(yè)目錄設置、審核。若所學專業(yè)(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教育部專業(yè)目錄,以及專業(yè)碩士專業(yè)或新開設專業(yè),則可選擇與專業(yè)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由資格審查單位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職位專業(yè)需求等綜合判定。
5.報考者不得選報任職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6.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全過程。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考生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遴選選調機關將終止其遴選、選調程序,不再將其確定為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或者任用人選。
7.考生在參加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遴選選調為公務員的,應當如實向資格審查單位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的行為。對存在弄虛作假、隱瞞真相而騙取報考資格情形的人員,取消報考資格,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程序
(一)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考者下載公告附件2《省級機關2024年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在網上報名前辦結組織推薦手續(xù)。報名時間為9月9日8:00-9月11日17:00。步驟如下:
(1)本次報名平臺設在陜西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注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也可登錄省政府門戶網、陜西黨建網、陜西先鋒網,點擊“陜西省2024年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專題所設鏈接進入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注冊報名。
(2)報考者如實填寫報考信息,選報職位。
(3)報考者上傳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
(4)報考者上傳《報名推薦表》掃描件(須辦結組織推薦手續(xù))。
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期間實時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9月9日8:00-9月11日19:00。
3.報名確認。報名時段內,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報考者可更改報考職位。審查通過后,報考職位不得更改。報名結束后,報考者將不能更改報名信息。網上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者,在報名系統(tǒng)中繳費確認,繳費確認時間為9月9日8:00-9月11日23:00,報名費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收取,報名費為人民幣50元整。
4.開考比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對未達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縮減計劃數,其中,對計劃數只有1名的職位或縮減后仍達不到2:1的職位予以取消。若出現(xiàn)未達開考比例的職位,9月13日10:00將在省政府門戶網、陜西黨建網、陜西先鋒網上公告。報考已取消職位并已繳費確認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但不得改報達不到開考比例已縮減計劃的職位。改報時間為9月13日10:00-16:00,改報只組織實施一次。改報由被取消職位的部門電話告知報考者,改報人員確定新的報考職位,并與擬改報部門電話聯(lián)系資格審查事宜,并確認是否通過資格審查。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二)公共科目筆試
1.打印準考證。9月18日9:00-9月21日9:00,報名人員須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報名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環(huán)節(jié)的必須憑證。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2:00,在西安設置考點,考點地址及有關注意事項在準考證上明確,報名人員自行前往考點考場應試。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下同)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4.成績查詢。預計9月底前,公布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報名人員可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查看本人筆試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時,同時在指定網站發(fā)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
5.對在考試過程中存在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資格復審
1.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在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設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職位按遴選選調計劃數的5倍,其它職位按遴選選調計劃數的3倍,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格復審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②《報名推薦表》原件(留存)
③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④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⑤公開遴選職位的報名人員需提供本人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參照管理登記表復印件(留存)
⑥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放棄等形成的缺額,對設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職位,不進行遞補;對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職位,由資格復審單位在本職位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在不超過職位計劃數5倍的人員范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四)面試
設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測試的方式和內容由遴選選調機關確定,測試有關安排在面試公告中予以公布,測試滿分為100分,設有測試合格分數線的,在測試前隨測試安排一并通知報名人員,未達測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后續(xù)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環(huán)節(jié)。
資格復審(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前3日在遴選選調機關的門戶網站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形成的缺額,不進行遞補。面試的方式和內容由遴選選調機關確定,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全程攝像錄音,當場公布本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五)考察及相關環(huán)節(jié)
1.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1(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職位)=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2(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職位)=筆試成績×40%+測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公布時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順延小數位確定排序。綜合成績完全相等時,則按筆試成績、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綜合成績排序。
2.確定考察對象
公務員公開選調實行等額考察。公務員公開遴選依規(guī)實行差額考察,考察對象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計劃數量在2人及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2:1。
對于取得有效面試成績人數多于既定考察人數的職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的人選。出現(xiàn)與考察人選末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測試成績完全相同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考察人選。
對于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人數少于等于既定進入考察人數的職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報名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綜合成績排名末位報名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面試合格分數線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
面試結束后2日內,各遴選選調機關在其門戶網站公布筆試成績、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面試成績,以及考察人選。
3.考察
考察由各遴選選調機關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和人崗相適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省級機關。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等額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額,按報名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一次。組織差額考察的單位根據報名人員的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經仔細研究并充分考量,從考察結論合格的人員中按職位遴選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差額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不再遞補。
4.體檢
安排有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職位,體檢由遴選選調機關在考察環(huán)節(jié)后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安排有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環(huán)節(jié)的職位,在體檢環(huán)節(jié)組織實施。體能測評不收取費用,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按照體檢機構的標準繳納。
(六)公示、任用審批、試用
公開遴選公開選調擬任用人員在省政府門戶網、陜西黨建網、陜西先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環(huán)節(jié)及之后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人員,印發(fā)任用通知文件。
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執(zhí)行,由選調機關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調任、任職和公務員登記。
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的規(guī)定,公開遴選職位不設試用期的,由遴選機關根據任用通知文件辦理調動任職手續(xù)。職位設置試用期的,由遴選機關安排試用,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遴選機關將考核結果和試用情況報省公務員局備案。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職位設置、資格審查、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面試、考察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各遴選選調機關負責解釋。
3.對報考者向同一職位提交3次報名信息,經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再次選報該職位。
4.考生報名時須提交能聯(lián)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資格復審、體檢等出現(xiàn)遞補情形時及時聯(lián)系。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5.對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遴選選調工作秩序等違規(guī)違紀情形的報考者,按照《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進行相應處理,并將有關違規(guī)違紀情況通報現(xiàn)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6.本次考試不指定、不出版發(fā)行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遴選選調機關不得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舉辦的有關輔導班、輔導網站、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組織單位無關,敬請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
1.省級機關2024年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2.報名推薦表(點擊下載).xls
3.咨詢電話
陜西省公務員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查看地址:http://www.shaanxi.gov.cn/xw/ztzl/zxzt/zkzl/2024/xdlx/202409/t20240904_2580621.html
以上就是“2024年陜西省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打印準考證時間:9月18日-9月21日”的內容了,建議各位考生認真閱讀,提前備考。文章尾部“點擊領取資料”可免費下載更多公務員備考資料,如歷年真題、模擬試題與答案解析、考試技巧等備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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