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成績排名
根據《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并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tǒng)一公布。其中,7個非通用語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外語水平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后排序;銀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yè)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yè)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后排序。
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將進行調劑。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通過考錄專題網站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布。
調劑結束后,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部分招錄機關會根據職位特點設置面試階段的專業(yè)科目考試,專業(yè)科目考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將在考錄專題網站及招錄機關網站上統(tǒng)一公布。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打印。
一般職位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面試成績和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一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具體各職位所占分值比重見招考簡章。
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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