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長沙民政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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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長沙民政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方案
長沙民政職業(yè)技術學院創(chuàng)辦于1986年,1999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升格為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2000年實行國家民政部與湖南省共建、以省管理為主的新體制,為湖南省教育廳直屬的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成為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建設院校之一,2009年11月順利通過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驗收。學校堅持立足民政、面向社會、適應市場、開放辦學,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yè)為導向,走產學研結合的發(fā)展道路,面向民政行業(yè)和區(qū)域現代服務業(yè)工作一線,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心理健康,具有“愛眾親仁”道德精神和“博學篤行”專業(yè)品質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學校綜合辦學條件優(yōu)良,基礎設施齊備。
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我校研究決定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督指導和省教育廳的領導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堅持思想素質與業(yè)務素質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學歷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與要求(詳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長沙民政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2015年4月25日―2015年5月16日。
(三)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請應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同時請將學歷學位證(其中,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等證件復印件及附件 “其他要求說明”一欄所列條件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電子文檔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投寄到我校公開招聘郵箱(郵箱:zzrsc@163.com),電子郵件標題內容如下:“姓名+學歷+專業(yè)+應聘崗位代碼”。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多報或未注明應聘崗位代碼者,報名無效。
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應聘信息和應聘材料,嚴格遵守招聘考試紀律,凡提供虛假應聘材料或考試舞弊者,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于2015年5月24日前在學校網站“人才引進”欄目(學校網址:http://www.csmzxy.com)公布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和招聘考試有關安排,請各應聘人員及時查閱。
(五)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1)應聘代碼為“01、02、03、04、05、09、10、16、17”的崗位采取心理測試、筆試、技能測試、試講、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其占綜合成績的比重分別為:15%、15%、20%、20%、30%。
心理測試:資格審查初審通過人員全部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分為A、B兩個等次,其中A等對應分值為100分,B等對應分值為60分。
筆試:資格審查初審通過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技能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5(其中崗位代碼為“05”、“16”招聘崗位的比例為1:3)的比例確定技能測試人選, 技能測試的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實務操作能力。
試講、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試講、面試人選。試講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的知識水平和教學能力;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職業(yè)素養(yǎng)等。
2)應聘代碼為“06、07、08、11、12、13、14、15”的崗位采取心理測試、筆試、試講、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其占綜合成績的比重分別為:15%、15%、40%、30%。
心理測試:資格審查初審通過人員全部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分為A、B兩個等次,其中A等對應分值為100分,B等對應分值為60分。
筆試:資格審查初審通過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試講、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試講、面試人選。試講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教學能力;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職業(yè)素養(yǎng)等。
3)應聘代碼為“18、19、20、21、22、23、24、25”的崗位采取心理測試、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其占綜合成績的比重分別為:15%、15%、40%、30%。
心理測試:資格審查初審通過人員全部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分為A、B兩個等次,其中A等對應分值為100分,B等對應分值為60分。
筆試:資格審查初審通過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技能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確定技能測試人選, 技能測試的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實務操作能力。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職業(yè)素養(yǎng)等。
技能測試、試講、面試設置單項成績均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程序。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體檢統(tǒng)一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學校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通過實地走訪、查閱檔案等形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及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享受本校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2804768、82804496(學校組織人事處李老師、邵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731―82804947(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
點擊下載:2015年長沙民政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長沙民政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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