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每日一練(5月14日)
編輯推薦:2021年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每日一練匯總
選擇題
1、在信息披露行為中,不得單獨作為不予處罰情形認定的有()!窘M合型選擇題】
Ⅰ.受他人脅迫參與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Ⅱ.不直接從事經(jīng)營管理
Ⅲ.配合證券監(jiān)管機構調查且有立功表現(xiàn)
Ⅳ.任職時間短、不了解情況
A.Ⅰ、Ⅱ
B.Ⅱ、Ⅳ
C.Ⅲ、Ⅳ
D.Ⅰ、Ⅱ、Ⅲ、Ⅳ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犯集資詐騙罪的處罰措施有()!窘M合型選擇題】
Ⅰ.數(shù)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Ⅱ.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chǎn)
Ⅲ.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chǎn)
Ⅳ.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沒收財產(chǎn)
A.Ⅰ、Ⅱ
B.Ⅱ、Ⅲ、Ⅳ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3、有下列情形中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窘M合型選擇題】
Ⅰ.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yōu)勢、持股或者持倉優(yōu)勢或者利用信息優(yōu)勢聯(lián)合或者連續(xù)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Ⅱ.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Ⅲ.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
Ⅳ.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A.Ⅰ、Ⅲ、Ⅳ
B.Ⅰ、Ⅱ、Ⅲ、Ⅳ
C.Ⅰ、Ⅱ
D.Ⅱ、Ⅲ、Ⅳ
4、下列關于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構成要件的說法中,正確的有()!窘M合型選擇題】
Ⅰ.侵害的客體是復雜客體
Ⅱ.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提供虛假信息
Ⅲ.主體為一般主體
Ⅳ.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無意
A.Ⅰ、Ⅱ
B.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5、涉及欺詐發(fā)行股票、債券罪的法律包括()!窘M合型選擇題】
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Ⅳ.《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A.Ⅰ、Ⅱ、Ⅲ
B.Ⅰ、Ⅱ、Ⅲ、Ⅳ
C.Ⅲ、Ⅳ
D.Ⅰ、Ⅱ、Ⅳ
答案及解析
1、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在信息披露行為中,不得單獨作為不予處罰情形認定的有:(1)不直接從事經(jīng)營管理;(Ⅱ符合題意)(2)能力不足、無相關職業(yè)背景;(3)任職時間短、不了解情況;(Ⅳ符合題意)(4)相信專業(yè)機構或者專業(yè)人員出具的意見和報告;(5)受到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或者其他外部干預。
2、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非法集資并不必然構成犯罪,這里有一個違法與犯罪的界限;另外在構成犯罪的時候,還有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的問題。其處罰規(guī)定為Ⅰ、Ⅱ、Ⅲ、Ⅳ項所描述的內容。
3、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yōu)勢、持股或者持倉優(yōu)勢或者利用信息優(yōu)勢聯(lián)合或者連續(xù)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Ⅰ項正確)(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Ⅳ項正確)(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Ⅱ、Ⅲ項正確)(4)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4、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Ⅲ項錯誤);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Ⅳ項錯誤)。
5、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Ⅰ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Ⅱ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Ⅲ包括)對欺詐發(fā)行股票、債券罪的行為規(guī)定了其法律責任。
根據(jù)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2021年證券考試計劃,2021年第二次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將于7月3、4日進行,目前報名時間尚未公布,廣大考生可以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功能,這樣就不會錯過7月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啦,短信通知早知道。
以上內容是2021年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每日一練(5月14日),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更多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更多試題,請點擊“免費下載”按鈕下載!
最新資訊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金融市場基礎知識》每日一練匯總(1月10日更新)2022-01-10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每日一練匯總(1月10日更新)2022-01-10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金融市場基礎知識》每日一練(1月9日)2022-01-09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每日一練(1月8日)2022-01-08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金融市場基礎知識》每日一練(1月7日)2022-01-07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每日一練(1月7日)2022-01-07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金融市場基礎知識》每日一練(1月6日)2022-01-06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每日一練(1月6日)2022-01-06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金融市場基礎知識》每日一練(1月5日)2022-01-05
- 2022年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每日一練(1月5日)2022-01-05